談談 Web 3.0 — 我們使用 Web 但 Web 還不屬於我們 

在 Web 2.0 的世界,我們使用著 Web,但 Web 並不屬於我們,而 Web 3.0 的發展,將有助於改善這樣的情況,讓我們拿回所有權 (Ownership)。我將從 Web 3.0 的特色談起,並且討論我對現在流行的去中心化金融 (Defi)、遊戲化金融 (Gamefi) 以及 NFT 的想法,最後是對 Web 3.0 的反思。

源自:medium
作者:Jayden Lin
編輯:Metaverse Media
談談 Web 3.0 — 我們使用 Web 但 Web 還不屬於我們 
圖片來源:動區魂

從 Web 1.0 到 Web 3.0

自網路普及之後,Web 就像一個超大型的筆記本,人們可以在網路上瀏覽各種資訊,還能以影片、圖片、文字等不同形式來發表想法,以筆記本比喻 Web 的話,我們可以把 瀏覽網頁 理解為 讀取 (Read),而把發表內容理解為 寫入 (Write)。 因此,依據 Web 所提供的功能 (Feature),我認為 Web 的演進可以分為以下三個階段:

  • Web 1.0 : 讀取 Read
  • Web 2.0 : 讀取 Read / 寫入Write
  • Web 3.0 : 讀取 Read / 寫入 Write/ 所有權 Ownership

相較於先前兩個階段,Web 3.0 強調了「所有權」(Ownership) 這件事,而這也將會是整個 Web 產業的典範移轉 ,以下讓我詳細地說明整個發展脈絡:

◎ Web 1.0 : 讀取 Read

在這個階段,是入口網站主宰網路的年代,代表的網站有 Yahoo、MSN、yam 蕃薯藤等等。對於這個年代的人們來說,網站營運商提供什麼內容,你就只能看什麼,因此我稱 Web 1.0 強調的是 讀取 (Read)

◎ Web 2.0 : 讀取 Read / 寫入Write

到了 Web 2.0 時代,隨著技術的進步,人們可以很容易地在網路上發表內容,所以彼此間協作與互動也增加了。 Web 2.0 的階段,搭建「平台」(Platform) 來讓人們更容易地協作成為了顯學,例如:Amazon 和阿里巴巴搭建了電子商務平台,讓天下沒有難做的生意。Facebook、Youtube、Twitter 等等社群平台的崛起,讓人們的互動更為緊密。基於這樣的互動性,因此我稱 Web 2.0 強調的是雙方面的 讀取 (Read)以及 寫入 (Write)

更特別的是,由於人們能夠 寫入 (Write) 的這項特性,平台除了提供服務外,Web 2.0 的網路使用者是可以將「價值」反向輸入給平台的,透過平台參與者間的互動,不論是提供內容、對內容做索引或評分,都能夠使他們所使用的「平台」增值。例如:Google 搜尋引擎隨著使用的人愈多,它能夠根據每個人輸入的關鍵字來優化搜尋結果,能夠愈做愈準。這樣的現象,有個專有名詞稱為「網路外部性」(Network externality),意思就是說:當愈多人參與平台,會使平台愈有價值。

所以,基於網路外部性的重要性,在 Web 2.0 這個階段,常可以看到平台的搶大戰,例如:微信發紅包搶支付寶用戶、Uber 和滴滴的補貼大戰、Google Chrome 和 Microsoft Edge 瀏覽器預設自家的搜尋引擎來搶用戶等等。

◎ Web 3.0 : 讀取 Read / 寫入 Write/ 所有權 Ownership

在 Web 2.0 的年代,孕育了許多巨無霸平台,例如:Google、Facebook、Twitter、Amazon 等等網路巨頭,他們拿著我們這些使用者反向輸入的「價值賺得盆滿缽滿。

注意!這裡的「價值」,不僅僅指我們的個人資料而已,也包含因為我們所產生的網路外部性。這些巨頭無不處心積慮地建立壁壘,不讓使用者可以輕易地離開他們,也就是說:

我們雖然使用 Web,但在 Web 2.0 的世界,我們沒有「所有權」(Ownership)。

想像一下以下場景,就可以快速地理解我講的「所有權」(Ownership) 是什麼:

  • 當我們對 Facebook 的推送內容不滿意的時候,我們可以輕易地轉移到新的平台嗎?那些按過的讚、連結的朋友、上傳過的相片,怎麼移到新的地方繼續使用?
  • 當我們對 Twitter 和 Youtube 的言論審查不滿意的時候,我的訂閱人數怎麼辦?我經營的粉絲群怎麼辦?怎麼另起爐灶呢?

請不要以為這樣的情況不會發生,前陣子 Facebook 才爆出因為演算法錯誤推送錯誤資訊給用戶長達數月,同樣的,Twitter 在全球首富 Elon Musk 發起的投票中,有高達七成的人認為 Twitter 沒有言論自由。更不用說自媒體創作者,面對 Facebook 降低粉絲團觸及率,或是 Youtube 有時不講道理的黃標審查,更是敢怒不敢言。

在 Web 2.0 的時代,面對平台的霸道行徑,使用者是沒有反制手段的,當然有些人可能會說,你可以選擇離開平台,但我要談的是,離開之後的損失,以及離開之後怎麼重新開始?你可以離開,但是網路外部性無法跟著帶走,為什麼由「我們」參與並建立內容的平台,在離開時卻有如待宰羔羊,只能淨身出戶?

如果這是我們「免費」使用這些網路服務的代價,那麼這個代價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呢?

而幸運的是, Web 3.0 提供的技術,能讓我們對於自己提供的「價值」有「所有權」(Ownership),進而可以翻轉目前的情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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