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加坡緊縮加密幣監管規定:禁止散戶「借錢、刷卡買幣」

新加坡金管局(MAS)為了降低加密貨幣交易對散戶投資人造成傷害的風險,出手緊縮監管限制,提議禁止散戶投資人借錢、刷卡購買加密貨幣,並禁止業者利用散戶所存放的加密貨幣進行放貸或質押來產生收益。

源自:區塊客
作者:區塊妹Mel
編輯:Metaverse Media

新加坡金管局於 10 月 26 日發表一份關於加密貨幣服務監管措施的諮詢文件,以徵求公眾意見,截止日期為 12 月 21 日,日後該文件或為制定最終指導方針。

該文件顯示,新加坡金管局所提出的一系列措施包括:禁止散戶投資人通過信貸進行加密貨幣交易、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(交易所)必須實施客戶知識評估,並且禁止使用客戶的加密貨幣進行放貸或質押。

新加坡金管局表示,考慮到加密貨幣價格的波動性,槓桿操作恐令消費者面臨巨額損失,因此提議對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設下這些限制:

  • 不應為散戶投資人提供信貸便利,以使這些客戶能夠購買加密貨幣
  • 不應與散戶投資人進行槓桿式加密貨幣交易
  • 不應接受散戶投資人使用信用卡或金融卡的付款
  • 不應向散戶投資人提供獎勵措施,例如贈送免費代幣(空投)或禮物
  • 不允許名人代言。

而上述限制並不適用於高淨值投資人。根據新加坡《證券與期貨法》的定義,高淨值投資人的個人資產淨額應超過新幣 200 萬元(其中個人主要居所的淨值上限為新幣 100 萬元),或金融資產淨額超過新幣 100 萬元,或過去 12 個月的收入超過新幣 30 萬元。

為了把那些「從加密貨幣投機中賺取大部分資金的散戶」和「擁有多元化投資組合的散戶」給區分開來。新加坡金管局正考慮將加密貨幣持有價值從個人淨資產價值中剔除,或是對可計入該門檻的加密貨幣持有價值設置一個上限,例如新幣 20 萬元。

加密貨幣交易所還必須將客戶與自有資產分開管理,為所有客戶的資產引入風險管理機制,並且披露上幣政策、程序以及利益衝突。

同時間,新加坡金管局也發布另一份關於穩定幣的諮詢文件,要求與單一貨幣掛鉤的穩定幣在流通中的價值超過新幣 500 萬元時,必須要持有相等價值的現金、現金等價物或短期主權債務證券的儲備資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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